一、工作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
(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
(三)《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21]2号)
(四)《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自然资办文[2021]4号)
(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18〕86号)
(六)《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告知承诺制的意见》(武政规〔2020〕6号)
(七)《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实施告知承诺制若干意见的通知》
二、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局执法体制“放管服”改革,推进我市规划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结合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实施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情况,加强和规范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
(一)日照影响评价
依据国家及省市相关规范,特别是武汉市关于日照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确定日照影响分析范围和方法。对建设单位提供的规划方案中的日照影响分析进行校核,主要核实项目建成后建设项目建成前后对周边原有建筑物和建设项目自身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大寒日或冬至日)沿线与场地的日照时数、建筑窗户的时数和住宅每户的日照时数等指标,确定其是否满足其规划方案承诺值要求。
(二)规划指标审查
依据国家及省市相关规范,特别是武汉市关于规划指标的相关规定,确定规划指标校核的计算方法。对建设单位提供的规划方案进行校核,主要核实规划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控制指标以及居住建筑面积、商业服务业设施建筑面积、避难层/设备层建筑面积等方案指标,确定其是否满足其规划方案承诺值要求。
(三)建筑核位红线图审查
依据国家及省市相关规范,特别是武汉市关于建筑核位核画的相关要求,确定是否满足其相关要求。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核位红线图进行校核,主要核查红线图坐标准确、核位红线图与总平面图、单体设计图建筑物轮廓及层次一致、核位红线图尺寸标注真实、准确、核位红线图规划控制线与规划五线资料一致、核位红线图技术指标与总图技术经济指标成果一致。
三、项目预算金额
项目预算金额29万元。
四、获取完整采购需求和反馈意见报告格式的方式
有意参加本次采购需求调查的供应商可在2025年9月11日15:00前,通过电子邮件进行信息登记,将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邮箱地址以及参加的项目名称,发送到whycxmgl@163.com,代理机构在收到并完成信息登记后,将本项目的完整采购需求及需求反馈意见格式电子版文件发送给供应商。
五、需求反馈意见递交方式
请各供应商于2025年9月11日17:00前,将加盖公章的针对需求反馈意见PDF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whycxmgl@163.com。
六、其他补充事宜
递交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印章。采购单位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供应商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
名称: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三阳路13号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武汉耀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青山区招商一江璟城15栋2206室
电话:027-83905386 18164206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