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10-31,获取文件截止期限2025-11-06,当前状态为进行中

 

 

武汉东湖是全国首批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和全国文明旅游风景区。落雁片位于东湖东北部,是大东湖生态绿楔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三面临湖、港湾交错、生态富集,是武汉市彰显滨水魅力的“显特色”更新单元。湖光村为本次规划的核心区,位于落雁片西部,临湖景观十分优越,集自然山水、湿地景观、观光游览、运动休闲等旅游资源于一体,作为东湖绿道沿线滨湖岸线最长、自然生态最精华、区位优势最佳的区域,已成为展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典范的首选窗口。

为落实省、市委关于发挥武汉山水湿地资源生态优势、打造世界级旅游休闲度假区等工作要求,统筹推进落雁片区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科学规划为引领,因地制宜探索实施景中村改造的新模式新路径,推动景中村面貌焕新、业态更新和管理创新,特开展本次落雁片概念规划、湖光村修建性详细规划及运营方案征集。

本次征集旨在公开招募具有前瞻理念的产业策划、空间设计及成熟运营经验的合伙人,共同提升世界东湖的全球竞争力和发展内生力,助力擦亮东湖“世界名湖、人民乐园”金名片。欢迎优秀机构广泛参与。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中国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落雁片概念规划、湖光村修建性详细规划及运营方案征集

(二)工作范围:

东湖风景区落雁片范围,涉及湖光、先锋、新武东 3 个行政村,落雁片北至小潭湖,南至磨山和清河桥,西至汤菱湖,东至三环线,用地面积 9.55 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 4.78 平方公里,水域面积 4.77 平方公里。

湖光村范围,北至小潭湖,南至团湖和东湖二渔场,西至汤菱湖,东至先锋村,用地面积 2.36 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1.79平方公里,水域面积0.57公顷。经前期征拆工作后,剩余存量村湾建筑约42万平方米。

(征集工作示意图)

(三)征集目标

本次征集需合理研判超大城市滨湖地区文旅产业多类型发展路径,精准匹配业态配置和优化存量空间资源,构建“概念规划、产业策划、详细设计、运营实施”一体化方案成果,并保障成果有效指导实施运营落地。

1.明确落雁片发展目标定位。前瞻性、创造性、系统性借力先进设计理念和全球智慧,融入大东湖世界旅游休闲度假区整体战略,科学开展产业策划,准确把握项目总体定位、主导功能,整体提升片区的文化价值、旅游价值和生态价值。

2.塑造世界一流的载体空间。以地域特征、在地文化为基础,研究湖光村细分业态及功能策划,形成产业多元协同组合和差异化发展,将流量变留客。结合湖泊蓝线、环东湖规划管控等要求,统筹生态修复、风景游赏、人居环境改善与景中村改造,盘活优化有限的存量空间资源,打造与产业功能相适应、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空间场所和标识性节点。

3.形成可实施性强的运营方案。面向全球招募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运营单位作为景区综合运营合伙人,通过系统谋划、创新模式、分步实施,共同推进文旅品牌化和运营可持续。

(四)征集内容

1.概念规划

重点打造东湖魅力新燃点。立足武汉城市发展总体格局,以更高视野、更高标准思考落雁片区在区域承担的角色,协调与周边区域的功能联动。对标世界一流湖区单元,彰显自然生态之韵、人文之光和魅力,从世界生态文旅形象典范、国家生态湿地公园名片等多角度出发,明晰片区发展目标、功能定位、发展策略、改造模式。充分衔接上位及相关规划,以“三减一增”(减人口、建筑、用地;增生态空间)为导向,提出片区用地优化思路和整体空间格局,分期建设方案及经济测算方案。

2.产业策划

重点策划文旅产业新热点。聚焦湖光村,以打造具有区域吸引力的消费旅游目的地为导向,系统梳理文旅产业政策、市场发展环境、区域竞争格局与目标客群需求。处理好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科学研判游客容量和服务规模。谋划契合区域特质的产业发展目标、产业功能体系、细分业态构成。提出产业用地规模、分区布局指引。

3.详细设计

重点塑造景村空间新亮点。以概念方案、产业策划为基础,深入开展现状综合分析,评估景中村保护、利用与发展建设存在的问题。突出湖光山色的本底风貌特色,进一步提炼特色空间景观要素,塑造适应业态策划、功能分布合理、交通流线清晰的空间结构和功能分区。遵循生活外迁、减量发展的要求,明确人口、游客、用地与建筑规模,优化用地布局方案。遵循先易后难、渐进更新的原则,探索景中村改造新路径。盘活优化存量空间资源,精细改造现有村湾建筑,利用有限的拆除建筑进行环境整治、道路拓宽和湖岸重塑。明确游赏服务设施、交通组织、游赏线路、公共空间、滨水岸线、竖向设计、市政基础设施、夜景照明等专项内容。针对重点地段、重要景观、门户节点、标识性建筑提出具体方案、空间意向和风貌建议。方案须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标准深度。

4.实施运营

重点明确长效运营突破点。综合考虑业态策划、市场参与、资源资产组合配置等因素,依托成熟运营文旅项目实践经验,以运营可平衡、可落地为导向,构建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运营管理体系。研究制定分阶段运营计划,考虑项目可行性、时间协同和空间聚合效应,形成重点项目库,明确建设内容、规模、实施主体、时序安排等内容。对存量空间盘活项目开展成本-收入-收益分析,分类提出资产整备、配置和运营策略。

 

二、应征人资格要求

(一)应征人应为依法注册的法人实体,其主营业务应包含城市规划、设计和策划运营。

(二)应征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2.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三)应征人应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规划设计经验,以及景区、旅游度假区、创意街区(园区)等成熟运营经验。

(四)本次征集接受联合体参与,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还需满足如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中应至少有一方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且至少有一方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应与其自身资质相符;

2.联合体成员中应至少有一方具有规划设计经验,且至少有一方具备景区、旅游度假区、创意街区(园区)等成熟运营经验;

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牵头方及各方的权利、义务和工作分工;

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征集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5.根据本次征集项目特点,为保证应征人对项目所在地文化和国内相关标准规范的准确理解,境外设计单位须与境内设计机构组成联合体参与,并以境内设计机构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五)除联合体的成员外,应征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三、征集流程

中国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落雁片概念规划、湖光村修建性详细规划及运营方案征集活动分为如下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为“概念提案”阶段。

1.主办单位发布征集公告。

2.有意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应征人可通过电子邮件进行信息登记,应征人信息登记资料(附件1)应为盖章或签字的PDF扫描版(同时附上DOC格式)以及获取征集大纲费用的支付凭证,E-mail至邮箱whycxmgl@163.com,代理机构收到并完成信息登记后,将《中国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落雁片概念规划、湖光村修建性详细规划及运营方案征集大纲》(下文简称《征集大纲》)电子版文件发送给应征人。征集大纲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征集大纲》获取时间:2025年1031日至2025年116日17:00(中国北京时间)。

4.应征人应按照《征集大纲》的要求编制概念提案,并在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10日12:00前(中国北京时间)将《概念提案》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whycxmgl@163.com(收到概念提案的时间以上述指定邮箱收件箱显示的收件时间为准)。

5.主办单位将组织对应征人递交的概念提案进行评审,选出3家应征人入围。入围应征人在得到确定入围通知后,应按时提交《参与确认函》。

(二)第二阶段为“方案竞赛”阶段。

1.主办单位将向第一阶段入围应征人发放方案竞赛阶段设计任务书。

2.主办单位拟于2025年122日组织中期成果检查,入围的应征人应派项目负责人或主创人员来汉进行中期成果汇报。

3.入围的应征人须于2025年1229日12:00前提交成果至主办单位指定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主办单位将举办专家评审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设计机构须派项目负责人或主创人员来汉汇报方案成果,经专家评审为满足设计任务要求的方案,将形成方案推荐意见,最终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根据推荐意见确定应征人获奖排名。

 

四、方案整合深化费用与设计奖金

根据获奖排名:

排名第一的设计机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将与其签订方案整合深化合同,设计机构负责根据专家及主办单位的意见,整合其他单位的优点,深入开展详细设计深化与运营方案编制,形成高水平、可落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完整成果,并与主办单位达成稳定运营合作意向,提供运营策划方案涉及的潜在招商资源,合同金额420万元。

排名第二、第三的设计机构:各获得40万元人民币的设计奖金(设计补偿)。

(注:以上费用均含税,且获奖应征人须与承办单位签订合同)

 

、征集说明

(一)以下情况将在评审中获得优先考量:

1.在本次方案征集中,应征人运营团队有意与主办单位达成合作伙伴意向,并能在方案中展现合作模式。

2.由院士、勘察设计大师等顶尖专家作为应征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顾问,并承诺深度参与。

(二)本次征集活动设计费均以人民币在境内支付,境外应征人无法收取人民币的,可授权国内合法独立法人代收款项。

(三)应征人对应征方案享有署名权,经主办单位许可后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其应征作品。在承办单位支付设计奖金(合同费用)后,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项目建设单位有权在本项目的设计中使用应征设计成果,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项目建设单位在本项目的方案调整综合时可以全部或部分使用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也可以对其进行修改,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项目建设单位还可对所有应征成果印刷、出版和展览,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宣传应征设计成果。

(四)应征人应保证提交的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在中国境内以及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应保证,若其应征设计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应征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所引起的全部赔偿责任应由应征人承担。

(五)应征人所获设计费的税金(含中国境内、外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和在整个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征人自理。

(六)参加本次活动的应征人均被视为承认本公告的所有条款。

(七)本次征集活动及相关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八)本次征集活动本身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组织机构与联系方式

主办单位: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武汉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
承办单位:武汉金旅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单位:武汉市规划研究院(武汉市交通发展战略研究院)
代理机构:武汉耀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86)027-83905386

(+86)18164206030李工  (+86)15623522776涂工

咨询时间:9:00-12:00,15:00-17:30(周一至周五)
联系邮箱:whycxmgl@163.com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四唯街解放大道1208号A座

中国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落雁片概念规划、湖光村修建性详细规划及运营方案征集公告附件